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1 | 评论:3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转自:民法参考
问:如果案件发回重审,没有申请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可以不在上诉时预交吗?
答案是否定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如果双方都提起上诉,就分别先行赔付。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七日内预缴。”《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因此,已经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的案件发回重审后,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案件受理费外,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综上,再审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应当再次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有些当事人对这个问题产生误解,是因为2007年4月1日前实施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已废止)第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上诉的,不预交案件受理费。”需要说明的是,自2007年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再适用。已经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的案件发回重审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已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退还当事人。再审后,当事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再次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附:相关案例
(2018)最高法第1232号
本院认为,本案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五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1.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楚儿字第18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河南贵通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54.08万元,上诉人北京浩盛投资有限公司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54.08万元,上诉人杨国峰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54.08万元,均由我院返还。
(2015)民四终字第38号
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外商独资企业股东资格纠纷,一审判决未能查明马德林与姬敏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协议,以及马德林是否实际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综上,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1.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甘民楚儿字第17号民事判决;
2.案件发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二审受理费人民币34.18万元,退还上诉人马。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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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火线
2022-03-19 15:03:40 回复
受理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案件受理费外,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综上,再审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应当再次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有些当事人对这个问题
银河星光
2022-03-19 10:11:06 回复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转自:民法参考 问:如果案件发回重审,没有申请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可以不在上诉时预交吗?答案是否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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