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0 | 评论:1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庭暴力法》。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这部法律于2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已经五年了。这五年间,人们的反家暴意识增强了。为了遏制家暴势头,多部门联动不断强化措施,让大家通过认知逐步确立自己的婚姻底线。
在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到来之际,让我们大声对家暴说“不”!
公民维权意识增强,老年人“不再沉默”
“你好,我想找人帮忙。前两天因为生活琐事,老婆居然打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几天前,二级心理咨询师于凉接到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的求助电话,他抱怨说自己在家里被妻子殴打,而且这样的家暴已经持续好几年了。听完老人的诉说后,于凉告诉老人,他可以报警并保留必要的证据,然后寻找下一步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于凉告诉记者,作为12338妇女权利热线的接听者之一,她每天都会收到许多关于家庭暴力的询问。“很多人在和别人谈过之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去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仍然是大多数人的诉求。”于凉说。
在接电话的过程中,于凉有了一个愉快的发现。现在打电话求助的人越来越多,年龄跨度越来越大。甚至很多六七十岁的人也不再沉默。“这说明遭受家暴的人正在觉醒。他们明白沉默就是纵容,勇敢说出来才是制止家暴最有效的方法。”于凉说。
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在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道路上,我市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有效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市妇联联合多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德州市家庭暴力警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和妇联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明确了发放家庭暴力警示书的标准和程序。
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服务。
实现“12338妇女维权热线”全覆盖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妇联协调、公、检、法、民政等多部门合作、社会专业人士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一站一线”(“一站”即妇女维权服务站,“一线”即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上访求助渠道,全市130多个镇、3000多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市和13个县(市、区)妇联全部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
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妇联、司法、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社会专业人士。他们探索了妇联综合调解、相关部门对口调解、专业人员对症调解等调解模式,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此外,我市各级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对诉至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有效防止了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并转化为家庭暴力。
招募志愿者开展反家暴维权行动。
市妇联联合法律服务机构,在全市设立了13个反家暴维权公共服务站,加大对家暴受害者的司法救助力度。服务站成立以来,为400多名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为150多名受害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为增强服务针对性,市妇联今年启动了“反家暴”维权志愿行动,招募公安、法律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作为“反家暴”维权志愿者,根据家暴受害者的具体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矛盾调解等服务,切实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希望出台惩戒措施制止家暴。
钟庆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翟秀娟是反家暴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在她接手的婚姻家庭案件中,有一些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的案件。“家暴可以说是婚姻的杀手之一。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更重要的是家庭关系的改变对孩子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导致孩子的身心出现问题。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很多年轻人都缺乏家庭教育,所以家暴对家庭的伤害是巨大的。”闫秀娟说。
在帮助家暴受害者的过程中,翟秀娟清楚地看到,很多人虽然遭受了家暴,但面对另一半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时,他们却犹豫不决。“我觉得很多家庭都希望有相应的惩戒措施,让家暴不上升到法律层面就能停止。”翟秀娟说,“所以我也希望在道德层面能有一个约束机制,就像个人信用不好,不能旅游一样,采取相关的约束措施。”
翟秀娟说,反家暴是一个逐渐认识和建立壁垒的过程。“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其中,让家暴受害者不再沉默,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闫秀娟说。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楠通讯员郭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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