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8 | 评论:2
下面更详细的说一下维权:
在普通人眼里,“诉讼”二字特别沉重,意味着高昂的律师费,漫长的诉讼时间,不可预知的诉讼结果。与法院和律师打交道往往费时费力费钱,没有赢家。不过,肖小姐告诉股民,股市赔偿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点类似于“集体诉讼”的性质,维权诉讼不再遥不可及,所需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很低。
为什么这么说?听完我对这类案件五大特点的分析,你就明白了。
第一,股东不用自己打官司。在这类民事案件中,股东不需要亲自出庭。只要与代理律师约定相关代理权限,就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应诉,无需担心应诉路途遥远带来的时间成本和差旅费用。
第二,股东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很简单。根据以往办案经验,投资者只需提供三类材料:开户股东卡号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原件、涉案股票送货单。这三个基础材料交付给律师后,其他专业材料准备和金额计算都由律师负责,股东不必担心因不懂法律和取证而导致的诉讼困难。
第三,诉讼成本低。这类案件的起因基本相同,被告大多为同一人,开庭时间统一,依靠“集体”力量,具有示范效应。如果一个以上的股东聘请同一名律师,律师的差旅费可以平均分摊。“即使是有律师和索赔的股东,也根本没见过面。他们通过互联网和通信交换材料。胜诉后,他们会直接把扣除律师费后的赔偿金额打给股东。”“目前律师行业内部有互助。对于需要在北京起诉的案件,广东律师可以委托北京的同行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提交,进一步为股东节约成本。”
第四,律师费多是事后支付。此类案件具有不确定性和耗时性,按时间或诉讼金额收取代理费不合理。按照国际惯例和目前国内习惯,大部分股东维权案件都是事后收费,即股东成功获得赔偿后,律师向其收取费用。在不予赔偿的情况下,股东只需支付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约为索赔金额的3%-4%)。投资者无需担心无力支付高昂的诉讼费,或者担心“获得的赔偿不足以支付诉讼费”。事实上,现在很多律师和投资人都同意风险代理,也就是说,投资人前期不用交律师费和差价费,胜诉后再扣除一定比例的律师费。可以说,赢了就一定会有钱,一分钱一分货。
第五,“集体行动”胜算大。这类案件普遍同意接受该方案,这意味着股东和解原则的统一。比如被诉公司通过协商同意赔偿股东诉求的80%,那么所有股东都可以获得这一比例的赔偿,胜诉的可能性就提高了。当然,如果有股东不愿意接受,也可以自主协商或者诉讼,不一定非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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