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4 | 评论:3
■作者:吴北京市再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客户端查看)案情简介王先生是日照市A区B街C居委会居民。为了了解本村土地的具体信息,2021年4月21日,王先生向日照市A区B街C居委会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全部土地账目、每块土地的用地手续、1984年以来土地收益使用情况的房产账目。
但日照市A区B街C居委会直接驳回了王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并于2021年4月27日退回给王先生。2021年5月9日,王先生再次向日照市A区B街居委会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但日照市A区B街居委会仍拒绝。
2021年5月27日,王先生向日照市A区B街道办事处邮寄了《责令监督履行申请书》,要求B街道办事处责令监督日照市A区B街道C居民委员会,公开日照市A区1984年农转非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账目、每块土地的用地手续、土地收益使用财产账目。
但B街道办至今未做出任何书面答复,也未尽到监管义务。王先生及其代理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认为B街道办负有责令监督的责任。
于是,王先生以B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网上立案。等了几天,被法院告知不在受理范围内。法院认为,该监督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那么,监督履职的行为到底可不可诉呢?我们来看另一个案例。
宋先生起诉某市场监管局,要求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要求市场监管局责令被投诉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法院认为,宋先生投诉的行为属于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故宋先生投诉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宋先生的诉讼不予立案。
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宋先生认为,本案是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行政机关不履行监督职责,即上级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就法定监督职责的不作为提起诉讼,在《行政案件审理指南》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行政相对人的部分权利和义务将无法实现或者只能部分实现。
也就是说,该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真实影响的行为,应当是可诉的行政行为。
但二审法院仍认为,本案的监督权是基于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属于上下级行政机关管理的内部事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此类案件,法院认为无论监督的结果如何,都不影响监督行为作为内部层级监督行为的性质,法院不予受理。
在此,明老师提醒大家,如果有疑问,要及时询问律师,尤其是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维权的时候。律师会和你一起,帮你走上最合理的维权之路。广大维权的朋友也要注意救济时间。一旦错过救援,就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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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逍遙浪子
2022-03-19 06:32:03 回复
尤其是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维权的时候。律师会和你一起,帮你走上最合理的维权之路。广大维权的朋友也要注意救济时间。一旦错过救援,就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版权所有:本文为北京再明
爷们儿有颗少女心
2022-03-19 00:17:57 回复
■作者:吴北京市再明律师事务所(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客户端查看)案情简介王先生是日照市A区B街C居委会居民。为了了解本村土地的具体信息,2021年4月21日,王先生向日照市A区B街C居委会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全部土地账目、每块土地的用地手续、1984年以来土地收益
渣爷
2022-03-19 03:40:46 回复
王先生以B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网上立案。等了几天,被法院告知不在受理范围内。法院认为,该监督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那么,监督履职的行为到底可不可诉呢?我们来看另一个案例。宋先生起诉某市场监管局,要求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要求市场监管局责令被投诉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法院认为
儒雅君子
2022-03-19 10:15:09 回复
政机关不履行监督职责,即上级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就法定监督职责的不作为提起诉讼,在《行政案件审理指南》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行政相对人的部分权利和义务将无法实现或者只能部分实现。也就是说,该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真实影响的行为,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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