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8 | 评论:3
清远市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社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7月3日,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清远市2019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知》,公布了6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员工的缴费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践中,我的工资一般是指我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清远调整后的“六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六大社会保险类别。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清远缴费下限为2924元,上限为19014元。(即工资低于2924元的,以2924元作为缴费基数;工资高于19014元的,以19014元作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
失业保险2019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下限2906元,上限19335元。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青人社〔2018〕59号),清远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第一档费率为0.48%,第二档费率为0.64%,第三档费率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以其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不缴费。根据和省的要求,缴费比例实行行业差异浮动费率,其中第一类行业为0.2%,第二类行业为0.4%,第三类行业为0.6%,第四类行业为0.8%,第五类行业为0.9%,第六类行业为1.0%,第七类行业为1.2%,第八类行业为1.4%。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004元,下限为2906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6%,个人缴费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8%。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比例为1%。
此外,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248元。单位缴费率为0.6%,个人缴费率为0.6%;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1.2%。
[吐温]全媒体记者/黄
【作者】黄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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