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2 | 评论:2
打赢贷款官司后
当另一方
没车没房没钱
难道我们无能为力了吗?
nonono
学习以下六点!
别再担心了
我拿不回我的钱了
住房公积金:可执行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在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居住条件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养老金:可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得的抚恤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2014)22号《关于是否请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的批复》明确确认,社保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行政单位自有资金:可执行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执行涉及行政单位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只能使用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
行政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属于财政资金,对其使用有严格规定,不能用于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转让或撤销企业及企业与党政机关分离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转让、注销、脱钩企业案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用于开办单位的国库、军费、财务账目、办公用房、车辆等办公必需品。
第16条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使用开办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开办单位没有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的,依法责令终止执行。
企业党组织的党外费用资产:可执行
法官提醒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表党委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党费不得用于偿还企业债务。
但如果能证明是非当事人费用资产,则可以申请执行。
账户自有资金:可执行文件
法官提醒
严格区分账户内自有资金和客户交易资金,只能执行自有资金。
金融产品:可执行文件
法官提醒
客户购买的金融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待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所拥有的产权。
客户为被执行人时,产权属于责任财产,可以执行。
尽快起诉
保留证据
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来源:江西法院、中国普法、河南法制阳光
本文标签: 官司打赢了对方又上诉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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