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2 | 评论:3
生活中,有些人借钱的时候不准备还。所以他们经常在借条上做手脚,一字之差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差别。本文提醒大家,借这六张借条的人,不一定会还。
1在打欠条时故意写错了名字
案例:王父子向朋友借款20万元,并打借条,约定一年后偿还欠款及利息。没想到,王父子在签借条时耍了个花招,故意把“”写成“张宗扬”。张宗祥当时没有注意。还款期过后,张宗祥找到两个人催他们借钱,但他们拒绝归还贷款,因为贷款的名字不是张宗祥。无奈之下,将王父子诉至法院。虽然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但张某也为收到借条时不注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要求借款人写下身份证号,这样即使借款人名字写得潦草,也能凭身份证号识别借款人。
2是自己借的,不是自己写的票据
案例:王向张某借款10000元。当张某让王某写借条时,王某称自己到外面找纸笔写借条,离开了现场,很快就回来了。他将借条交给张,张看了借条上的金额无误后,又将1万元交给王。后来张翔国王要钱时,国王拒绝接受。张别无选择,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笔迹鉴定后,确认该借条并非王所写。最后,张输了!
提醒:如果欠条不是当面写的,一定要在你在场的时候当面签,哪怕已经签了,然后再让他签,否则后患无穷!
3使用歧义
案例:李向周某借款10万元,并向周某出具借条。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于是要求周某撕毁原借条,并为周某出具另一张借条:“李某向周某借现金10万元,现尚欠5000元”。这里的“回”字,既可以理解为“回”,也可以理解为“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周某无法拿出其他证据证明李某仍欠其9.5万元,故其权利不予保护。
提醒: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借条的内容要反复看,不能留下任何歧义。
4用“收据”代替“借方”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并为孙某出具收条:“收条,今收到孙某借款7000元”。孙起诉至法院后,李在答辩中称,孙的收据欠其7000元。因为孙写的借条丢了,他给孙写了收条。同样,“收条,今天收了某某元”。
提醒:写下借的原因,把“收”和“借”说清楚。
5签名与昵称或签名不明确
借条中借款人的签名是最重要的信息。一般来说,借条上要写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姓名后要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为了防止借款人使用昵称或假名,名字上最好有借款人的手印,因为手印与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市面上有一种“自动褪色魔笔”。有了这个签名,过一段时间字迹就会消失或者变得模糊。写借条的时候,最好自备笔墨。
提醒:用自己的笔仔细核对身份信息。
6贷款上没有利息
案例:李与孙约定借款10000元,约定年利率为2%。李在借条上写道:今天向孙借款一万元。考虑到双方是熟人,孙没有坚持在借条上写利息。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为由起诉要求偿还本息。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的利息诉讼请求。
提醒:事先约定清楚,并记录在借条上。
来源:山东高法(ID: shandonggaof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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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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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19:56:28 回复
为孙某出具收条:“收条,今收到孙某借款7000元”。孙起诉至法院后,李在答辩中称,孙的收据欠其7000元。因为孙写的借条丢了,他给孙写了收条。同样,“收条,今天收了某某元”。提醒:写下借的原因,把“收”和“借”说清
中华烟民
2022-03-12 22:46:33 回复
份证号识别借款人。2是自己借的,不是自己写的票据案例:王向张某借款10000元。当张某让王某写借条时,王某称自己到外面找纸笔写借条,离开了现场,很快就回来了。他将借条交给张,张看了借条上的金额无误后,又将1万元交给王。后来张翔国王要钱时,国王拒绝接受。张别无选择,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相关部
林鹿
2022-03-12 14:40:30 回复
般来说,借条上要写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姓名后要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为了防止借款人使用昵称或假名,名字上最好有借款人的手印,因为手印与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市面上有一种“自
山野间恋爱
2022-03-12 22:13:23 回复
借条交给张,张看了借条上的金额无误后,又将1万元交给王。后来张翔国王要钱时,国王拒绝接受。张别无选择,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笔迹鉴定后,确认该借条并非王所写。最后,张输了!提醒:如果欠条不是当面写的,一定要在你在场的时候当面签,哪怕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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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23:51:56 回复
也可以理解为“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周某无法拿出其他证据证明李某仍欠其9.5万元,故其权利不予保护。提醒: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借条的内容要反复看,不能留下任何歧义。4用“收据”代替“借方”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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