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7 | 评论:1
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撤销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况。生效判决发出后,财产保全的数额可能与最终生效判决的数额不一致。一般保全的数额大于终审判决的数额,需要被保全人提出撤销保全,才能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数额以外的财产从被保全的财产中分离出来。
那么,如何处理相关的撤销财产保全?我认为我们需要解决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1.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决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保全期间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1)保留错误;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诉讼或者请求被生效判决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通过注销登记实施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一百六十七条被保全人提供有利于执行的等值其他担保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将财产保全的标的物变更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保全人或者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解除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解除对争议财产的保全的,申请保全的人必须同意。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全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不服的,允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三)仲裁裁决驳回仲裁申请或者请求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诉讼或者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驳回的;
(六)保全申请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撤销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撤销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保全申请人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的,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保全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数额和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发现超标部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财产不可分割,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
15.严禁封存或擅自封存超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数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扣押。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冻结的具体金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的资金流转和账户使用。需要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明显超过债权数额的,应当查封该不动产相应的价值部分;有关部门以不动产登记在同一权利证书下为由提出不能办理分割查封的,在不动产全部查封后,经被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解除对超标部分的查封。有多种财产的,选择对当事人生产生活影响小、便于执行的财产查封。
2.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模板需要哪些要素?
解除扣押或冻结的申请
申请人(被保险人):* * *,住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冻被冻结账户,解封被查封财产。
事实和理由:
解锁被查封的* *财产,解冻扣除判决金额* *后* *账户剩余金额,请予以认可!
申请人:* *公司
年、月、日
附:
1.* * *人民法院(2020)鲁* * *民初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2.* * *人民法院(2021)鲁06民终号。* * *民事判决
作者简介:王律师律师,北京市长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商事仲裁员、法学博士,擅长重大民商事诉讼,特邀顾问、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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