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2 | 评论:2
最后一条主要陈述了我国的民间借贷利率政策,这是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利息部分的法律依据。利息支持的前提是贷款事实的存在。
由于民间借贷是一种实践合同,在借款合同生效之前,出借人需要将款项或票据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比如现金交付时,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收到现金时生效;借款人交付银行卡自行取款时,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收到银行卡和取款密码时生效,因为只有此时借款人才有权支配银行卡内的资金;支票交付时,借款合同在借款人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因此,在起诉借款人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时,贷款人应举证证明以下事实:
第一,借款合同已经生效,即出借人已经实际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中国是看重感情的熟人社会。在缺乏证据意识的情况下,出借人为了不影响感情,往往羞于要求借款人写借条。借款人只有在多次不还款的情况下才能明白,除了知道自己借了钱,手里没有任何证据,无法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增加了诉讼维权的难度。
第二,需要证明这笔钱付给借款人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为了借款合同。特别是在双方有多次经济往来或业务活动的情况下,在放款时,要向借款人明确这个款项的性质是借款,而不是支付或其他还款,避免借款人否认起诉的借款或起诉的款项已经归还,甚至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
第三,利息的约定要明确。否则,借款期间的利息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经常有人问,虽然没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但是我有微信聊天记录,有借款人给我付利息的记录。不能证明他借钱给我吗?而且目前我们接触的小诉讼中,经常会把微信记录截图打印出来,交给法院质证。其实这还远远不够,证明的目的还没有完全达到。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之一,能否证明借款的法律事实,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能否证明是利息,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即使了解了借款时间、金额、利息、还款时间,也不能完全证明借款的法律事实。除了继续证明与出借人聊天的微信是借款人的微信外,还需要证明与出借人聊天的人是借款人本人,而不是其他外人用借款人的微信与出借人聊天。所以需要证据来证明聊天的主体身份,这就涉及到电子证据的取证和效力问题。
所以建议,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不管感情多好,都要写借条,尽量不要现金支付,使用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通过转账支付。同时,在借条上写明借款的用途、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在诉讼维权的情况下,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也不是不可能。为保护贷款人的权利,建议借条应写为:
借据
为了做xx的事情,通过xx向朋友xx借了xx元人民币。月利率是xx。贷款期限为xx年,xx年到期我会偿还本息。逾期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xx计算。贷款人应于xx年xx月xx日以xx方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如果借款人违约,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贷款人为维护权益而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出借人微信号:xx,借款人微信号:xx,借款人提供的催款信和诉讼文书地址为xx。如因借款人拒绝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关文件被退回,则退回日期将被视为交付日期。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
Xx,xx,xx,xx
本文标签: 借钱如何写借条才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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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沉沦娇妻妲己
2022-03-12 08:18:35 回复
情况下,在放款时,要向借款人明确这个款项的性质是借款,而不是支付或其他还款,避免借款人否认起诉的借款或起诉的款项已经归还,甚至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第三,利息的约定要明确。否则,借款期间的利息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经常有人问
星光夢想家
2022-03-12 08:35:37 回复
加了诉讼维权的难度。第二,需要证明这笔钱付给借款人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为了借款合同。特别是在双方有多次经济往来或业务活动的情况下,在放款时,要向借款人明确这个款项的性质是借款,而不是支付或其他还款,避免借款人否认起诉的借款或起诉的款项已经归还,甚至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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