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2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为什么要谈法律关系?
【例】A有一套房子,租给B,租期3年;租赁期限届满前,甲方向丙银行借款50万元,以该房屋作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方将该房屋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丁;未能交付和
办理过户登记,因甲方仇人吴佳纵火,房屋被烧毁。
【请求权的基本思路】理清法律关系,认定权利,权利引出请求权(救济手段)。
一、民事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1.传统定义: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教师--以权利和义务为法律调整内容的关系。
2.从两个角度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1)现实生活中具有私法意义的关系
(2)规范世界上法律抽象出来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以上两个角度看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在事实和规范之间来回看”。
(1)权利概念的界定方法取决于所谓关于权利本质的认知:意志论、利益论、法力论。
(2)熟悉《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权”。
(1)权利的取得
权利的分类
基准权的作用:(支配)、请求、抗辩和形成权。
三。权利的行使
1.自由行使原则:《民法典》第1230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2.禁止权利滥用(例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1)权利意味着自由;正当行使权利并不违法。一般来说,“行使权利”是侵权法中的“违法性拒绝事由”。
(2)滥用权利者不合法。
(3)“权利滥用”的标准
(四)公民权利的救济[/s2/]
1.民法上的权利救济思想:从权利人的角度(比如违约责任其实就是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等。),强调同质救济以填补权利人所受的损害。救济是民法的基本理念,即修复受害者的权利,填补受损的利益。原则上,民法不追求“对违法者的制裁”。
2.公力救济:民法中的“救济”基于公力救济原则,必须强制执行。原则上,权利应该受到公共救济的保护。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和执行上,不直接介入,但也不忽视。
3.自救:公力救济的后见之明和紧急情况下公力救济的缺失,使得私力救济成为必要。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抗他人,从而保护自己被侵害的权利。然而,私人救济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这时诉诸公共救济不如它好。不仅权利人具有私力救济权,一些准权利位也具有这种效力,如占有人的自我救济权。
本文标签: 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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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总有贱人想害朕
2022-03-11 18:37:56 回复
上,抵押物的转让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②相对权(对人权):最典型的是债权;根据定义,形成权和抗辩权也是相对的权利。债权相对性原则。(3)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4)
锦鹿
2022-03-11 09:37:07 回复
现。让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表单右侧1.民法根据协商一致原则(契约自由)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单方面的决定(一方的意愿优于另一方的意愿)应该是例外,所有的决定都必须有正当理由。其表现形式是“形
夏日奇遇
2022-03-11 16:00:39 回复
直接取得的;如先占权、限制权、从原作取得的果实等。(2)经常无负担地取得权利(《物权法》第108条)衍生品收购(1)概念:特定主体基于他人已有的权利而取得权利,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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