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2
来源:珠江时报
近日,在佛山顺德龙江龙山大道
一个男人开着朋友的车。
撞上了一辆专做麻辣烫的三轮车
经交警调查
从车里抓到两个醉酒司机。
我还逮捕了店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车上四个人都不承认开车
今天凌晨,交警接到报告,辖区龙山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上一辆专营麻辣烫的三轮车,导致女摊主被烫伤。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现场一片狼藉。下了车的四个人都满身酒气,但没人承认开车。车主聂墨龙说,当时他坐在副驾驶位上,现场的人都作证说事发时杨某洲是司机,但杨某洲说他只是在驾驶位上睡觉,车不是他开的,还一直让交警查监控。
一辆车和两个醉酒司机
因为不确定谁是司机,民警对车内4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4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了醉驾标准。
事后,交警查看监控视频,确定事发时该车辆为杨某洲驾驶。随着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杨某洲之外,还有杨某初当天醉酒后驾驶该车。
(杨某洲驾驶车辆)
(杨某初驾驶车辆)
据了解,当天凌晨,聂某龙、杨某洲、杨某初等四个朋友到龙江镇聚龙东路一大排档喝酒吃宵夜。期间大家推杯换盏,直到大排档关门才离开。凌晨2时30分左右,聂某龙将车钥匙交给杨某初,要求其将车开离停车场。杨某初将车停在大排档不远处,下了车。然后杨某洲坐上驾驶座开车走了。
驾驶过程中,杨某洲醉酒睡着,导致车辆撞上一辆专做麻辣烫的三轮车。女摊主被车内热汤烫伤,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交警到达现场处置后,杨某洲仍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他根本不记得开过车,更不记得撞过三轮车。
车主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医院验血,杨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7mg/100ml,杨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9.8mg/100ml。两人都达到了醉驾的标准,将面临吊销驾驶证、拘役的处罚,并且五年内不能再次拿到驾驶证。
(杨默初)
(杨谋舟)
聂某龙在明知朋友饮酒过量的情况下,仍将机动车让其上路行驶,并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三人已被交警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业主聂墨龙)
一次酒后驾车,两次参与犯罪。
不开车为什么会被当成酒驾?
一个简单的行为怎么会成为共犯?
危险驾驶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几类
▼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01
行为人在饮酒过程中,明知司机必须开车,仍极力劝说或胁迫或刺激其饮酒,酒后不给他开车。
02
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
03
在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用人醉酒要求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机动车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故意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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