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决定是指在诉讼进行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职务上的判断
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
第一,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第二,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第三,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
第四,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作出后10日内上诉;判决是在作出后的15日内上诉
决定跟判决不同:
第一,决定用于某些特定事项;而判决用于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
第二,判决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而决定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
第三,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决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决定和裁定不同:
第一,决定用于处理某些特定事项;裁定用于处理程序性的问题
第二,决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排除诉讼中的障碍;裁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指挥诉讼活动,推进诉讼的进程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实体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意见
裁定是人民法院对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决定,大多数同裁定一样,只是更加的灵活
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
裁判也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有时也指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结果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1、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
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
2、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
3、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裁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主要是作出的机构不同
裁决是仲裁机构做出的,如劳动仲裁委员会,商事仲裁委员会,即是我国各地级市的仲裁委
裁定是由法院作出的,裁定用于程序性的事项,如涉及实体方面的,一般使用判决
程序性的事项,如,管辖权异议裁定,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诉讼保全的裁定等等
裁决一般适用于实体问题,比如裁决无罪
裁定用于程序问题,比如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一般也用于程序问题,如决定某法官回避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