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4 | 评论:2
昨天因为一个案件结果不太好,就写了篇文章,也算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哪成想,一石激起千层浪。
多数人说律师是个有良知的人,敢于为民请命、伸张正义。
但是也有个别人,说律师是抓住程序漏洞,去保护那些违法犯罪之人,律师的良心是大大的坏了。
真是众口难调。
按照某些人的逻辑,只要自己有了犯罪行为,就应该主动投案老实交代,不要有任何反抗,更不要请律师。
因为请律师就说明有点不老实,有想反抗的想法,这是不对的,是绝对要不得滴。
总之,今后律师这个行业就不需要存在了,大家只要犯罪就去主动投案自首,大家都诚诚恳恳的,哪里还需要辩护呢?
甚至都不需要警察法官了。
不用侦查,也不用审判。
02地球貌似很大,其实很小。被很多人品头论足半天的那篇文章,并非一无是处,实际上带来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于律师来说是好事,对于某些当事人来说也是好事。
因为这篇文章在律师和某些潜在当事人之间搭起了一个桥梁,让二者取得了联系。
律师有了潜在客户,潜在客户解决了自己的困惑。
这个客户的案件,更离奇。
同样,也是危险驾驶案件。
区别在于:
其一,这个案件中,抽血的是交警,不是医务人员。
其二,抽血时,执法记录仪一直开着,只不过拍得应该不清楚,因为抽血时,被告人一直在挣扎,交警是把被告人摁倒在地抽的血,这种情况下,录像的稳定性可想而知。
这,还不是本案中最奇葩的。
最奇葩的还在后面,反正之前从未听说过,更没有遇见过,不知道别人有没有经历过。
事情是这样的——
律师在两个月之前就已经收到判决,但是时至今日,作为被告人的当事人仍然未收到判决书,奇怪的是却收到了法院准备收监的消息。
判决书没收到,上诉权没行使,貌似判决却已经生效。
难道不够奇葩?
只能让他尽快和法院取得联系,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别无更好的办法。
03世间事再奇怪,总有脉络可循。据上面被告人描述,当初开庭时他可能在判决书的送达回执上签下名字,法庭或许误以为判决书已经送达给他。
果真如此,这里面就存在三个问题,至少:
第一,判决书还没有下来,当事人不可能收到,法院当然不应该让被告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即便签字了,也不应该有效。
第二,被告人自己一定要谨慎,签字之前要反复确认签字内容,一旦有问题有疑惑,就应该请教律师或者其他人,搞清楚状况后再确定签不签字。
毕竟,有时候一个字或者一个名字,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前途和人生。
第三,作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收到判决书后问一下当事人要不要上诉,尽管不是基本义务,至少可以彰显自己的职业能力或者职业操守。
否则,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当事人还没有收到判决,判决却早已生效,岂不尴尬?
当事人的利益岂不受损?
而我们律师的最大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要让其最大化。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本文标签: 请教一下怎样写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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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雄霸天下
2022-03-11 02:19:45 回复
该有效。第二,被告人自己一定要谨慎,签字之前要反复确认签字内容,一旦有问题有疑惑,就应该请教律师或者其他人,搞清楚状况后再确定签不签字。毕竟,有时候一个字或者一个名字,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前途和人生。第三,作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收到判决书后问一下当事人要不要上诉,尽管不是基本义务,至少可以彰显
控场男帝
2022-03-10 21:19:06 回复
循。据上面被告人描述,当初开庭时他可能在判决书的送达回执上签下名字,法庭或许误以为判决书已经送达给他。果真如此,这里面就存在三个问题,至少:第一,判决书还没有下来,当事人不可能收到,法院当然不应该让被告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即便签字了,也不应该有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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