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⑷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某方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是其独资购买按平均分配或双方协商分配原则展开全部离婚了还要那房子有什么用,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涉及婚前通过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对此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认识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产权证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结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第二种观点认为,如果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出资原则确认,房屋应当属于部分单独所有(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部分),具体比例按个人出资与夫妻共同出资的比例确定不同...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以个人财产买的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扩展资料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