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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么,改过的借款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还有效吗?网友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么,改过的借款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被改动之后的借条还有效吗?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解答:

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具体查看改过的是否有效要看的具体内容是否做出更改,而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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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先律师及解析: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

1、借款合同必须依据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

2、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

4、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补写借条有法律效力(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借条还有效吗?)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必须符合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黄学先律师,2000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注《合同法》领域1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调解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法律援助律师。曾在数家上市公司担任法务/风控部门负责人,现被多家大中型企业聘为常年法务顾问,法学功底深厚,且18年的专业积累与沉淀,数百委托之圆满解决经验!专注于合同争议/纠纷、经济纠纷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涉及财产保全、违约金/赔偿金主张、质量鉴定、谈判调解、担保追偿、出资查明、反诉、拍卖、管辖权等法律问题,专业、高效的解决纷争,避

本文标签: 如何补写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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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侧目不屑

    侧目不屑

    2022-03-10 04:39:59    回复

    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堵罡琦学

    堵罡琦学

    2022-03-10 00:05:26    回复

    确实

  • 乔峰德韦

    乔峰德韦

    2022-03-10 00:05:26    回复

    这也太内个了吧

  • 桑婉黛广

    桑婉黛广

    2022-03-10 00:05:26    回复

    不愧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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