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9 | 评论:2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某火锅店支付原告某公司货款1千元,并驳回被告某火锅店的反诉请求。
2021年2至4月,原告某公司陆续向被告某火锅店供菜,至起诉之日为止,被告某火锅店尚欠原告菜款1千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后被告某火锅店提起反诉,认为原告菜价定价过高,并要求原告返还超额支付的菜款3千余元。
安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为某火锅店供应菜品,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某公司履行了交货的义务,某火锅店应承担给付货款的义务,对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关于某火锅店的反诉请求,原告公司出具的配送单上均已载明菜品的数量及价格,某火锅店的工作人员均已确认签收,如对数量、价格有异议,其有拒收的权利,应当及时拒收,但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一直未拒收,故视为其菜品数量及价格的认可,故对被告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标签: 货款收不回来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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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不服就干
2022-03-10 00:30:53 回复
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后被告某火锅店提起反诉,认为原告菜价定价过高,并要求原告返还超额支付的菜款3千余元。安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为某火锅店供应菜品,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某公
最遥远的距离
2022-03-09 21:50:37 回复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某火锅店支付原告某公司货款1千元,并驳回被告某火锅店的反诉请求。2021年2至4月,原告某公司陆续向被告某火锅店供菜,至起诉之日为止,被告某火锅店尚欠原告菜款1千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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