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1 | 评论:2
二审答辩意见针对车主陈三的上诉状
车主陈三的上诉意见:1、刘二允许刘一一搭乘货车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上诉人陈三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刘一一的乘车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且其本人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凌晨乘坐于大型货车的副驾驶),依法可以减轻刘二的赔偿责任;3、被上诉人霍霍(另一货车的驾驶人)应当承担本次事故40%以上的赔偿责任;四、被上诉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五、原一审判定的损失数额过高,请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针对前述的上诉意见,作为受害者一方的简要答辩意见如下:
一、雇主应当对雇员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上诉状中所述,刘二的工作是运送货物,刘二是上诉人陈三的雇员,事故发生时从事的是货运工作,故刘二系在从事雇佣活动。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作为雇员的刘二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刘一一死亡,其雇主即本案上诉人陈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又因此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刘二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应属于重大过失,故作为雇员的刘二亦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受害的乘车人即使有轻过失,侵权义务人也不应当减轻赔
偿。
刘一一作为乘车人,在此次事故中并不承担责任,而是由刘二负主要责任,霍霍负次要责任。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刘二作为侵权人,因重大过失造成了刘一一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后果,而作为受害人的刘一一,其搭乘行为只有一般过失,故不并不能减轻赔偿义务人陈三、刘二的赔偿责任;
三、乘车人死亡的后果系共同侵权行为所致,多个侵权人及保
险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一一作为受害人,系因刘二、霍霍二人的共同行为所致而死亡,刘二系陈三的雇员,霍霍所驾驶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三者险,刘一一在此次事故中并无过错,故其死亡的法律后果应当由陈三、刘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来承担;
四、受害人所属的行政区域已由农村调整为城镇,赔偿标准应
当按城镇标准计算。
刘一一长年在县城区工作,一审时已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另市县行政区划已于2014年调整为市祥符区,故相应的赔偿应当按城镇标准进行。
五、因处理受害人死后事宜,必然产生交通、住宿等费用。
刘一一死亡地为郑州,刘一一家人居住在市祥符区,故需花费时间、精力经常往返于郑州、两地,存在客观的直接经济损失,故一审法院酌定交通费、住宿费等符合法律规定。
答辩人: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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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炸毛的小精灵
2022-03-09 23:23:41 回复
;四、受害人所属的行政区域已由农村调整为城镇,赔偿标准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刘一一长年在县城区工作,一审时已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另市县行政区划已于2014年调整为市祥符区,故相应的赔偿应当按城镇标准进行。五、
迷雾森林
2022-03-09 21:26:30 回复
赔偿义务人陈三、刘二的赔偿责任;三、乘车人死亡的后果系共同侵权行为所致,多个侵权人及保险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刘一一作为受害人,系因刘二、霍霍二人的共同行为所致而死亡,刘二系陈三的雇
江湖浪子
2022-03-10 00:02:53 回复
人死亡的后果系共同侵权行为所致,多个侵权人及保险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刘一一作为受害人,系因刘二、霍霍二人的共同行为所致而死亡,刘二系陈三的雇员,霍霍所驾驶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三者险,刘一一在此次事故中并无过错,故其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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