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8 | 评论:3
第六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如下: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本条是关于撤销权行使效力的规定。
关于本条,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此处的撤销权人,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包括赠与人本人,也包括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
二、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返还的财产范围可能不同,在分批交付的赠与中,任意撤销不能要求返还已交付的财产,法定撤销则可以请求返还已交付的赠与财产;
三、返还赠与财产时,应一并返还财产交付后产生的孳息。
关于本条提到的撤销权人,有一点值得特别注意,现实中常见夫妻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有房屋留给孩子,这也属于赠与,对于这种赠与,不论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未经夫妻二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销。
作者:李英律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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