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 | 评论:0
借贷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应当遵守合同条款。融资租赁公司要求借款人逾期2天要收取300元逾期费,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平等自愿的协议。在签订借贷合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和借款人应当自愿约定逾期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逾期费用的数额和收取标准。如果借款人在合同中已经签订了逾期费用的约定,则应当遵守合同规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归还款项,导致融资租赁公司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需要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相应的逾期费用。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金融合同中的利率、违约金和滞纳金、罚息等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如果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逾期费用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就属于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借贷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逾期费用,且逾期费用的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则融资租赁公司要求收取300元逾期费并不违法。但是,如果逾期费用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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