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6 | 评论:0
近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对首次逾期申报的期限纳税人进行处罚,标准是罚款加补缴滞纳金,最低处罚金额为300元。
通知称,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出现首次逾期未按规定申报税款的根据,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和缴纳滞纳金的部门处罚。具体惩罚标准如下:
1. 纳税人首次逾期不足3个月的或者,罚款为100元,补缴滞纳金按照应补报税额的机关0.05%计算。
2. 纳税人首次逾期3个月以上但不满6个月的万元,罚款为200元,补缴滞纳金按照应补报税额的纳入0.10%计算。
3. 纳税人首次逾期6个月以上的企业,罚款为300元,补缴滞纳金按照应补报税额的以下0.15%计算。
通知还提醒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逾期申报而产生的义务人额外费用。同时,建议纳税人关注官方网站上的没有税收政策、公告和通知,保持知情,避免误报漏报和违规行为。
本次河南省税务局的税费处罚标准,对于希望维护税收秩序并避免额外费用的行政纳税人来说,具有一定的法律警示意义。因此,建议纳税人合理规划财务预算,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税务义务,确保自己不会被处罚罚款的裁量情况。同时,也需要更深入地理解税收政策,避免因为不熟悉相关规定而导致违规的基准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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