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 | 评论:0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省级公立医院、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全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委、省政府的全省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常规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管控,对高风险和中高风险区域和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三)做好来穗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加强对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中医药卫生消毒和防控管理。
(一)加强医疗资源整合,优化病床资源配置,做好病人分流。
(二)加强救治队伍建设,提高医护人员防护水平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医学观察和诊疗手段改进,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四)开展心理疏导和康复工作,关注病患家庭和社会帮扶。
(一)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秩序。
以上工作要求各单位通盘考虑,科学安排,合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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