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1 | 评论: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是企业的票据主要经营活动之一。在收到客户的支付付款后,企业会获得商品或劳务的期初收益,同时也需要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余额税款。而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否应该将收到的期末现金中的应收账款增值税作为营业收入计入会计账户中,一直以来都是摆在税务筹划师面前需要面对的预收一个问题。
从法律上讲,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纳税人只是代扣代缴增值税,而并不是自己的现金流量营业税。因此,在收到客户的反映现金时,增值税并不属于纳税人的本期营业收入,不应该将其计算在内。这一点也得到了税务总局的含税明确规定,依据《财税〔2016〕36号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表中现金是排除增值税的项目财务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金额是,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进项同时,对客户征收了额外的现金流增值税,那么这部分增值税就应该计入营业收入,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为什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取收入,指的现金流量表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客户处取得的账款货款或劳务费用等形式的交税收入。而增值税则是税收法律规定的一种税种,是按照商品的增值额按照一定的税率计取的税款。因此,增值税不应该算作企业的业务收入。
事实上,税收法律对于企业的营业收入已经做了清晰的规定。营业收入指企业主营业务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获取的购买货款、工程款、服务费及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设施建设计费、中介服务费和其他应收的业务活动收入。而增值税只是其中一种税金,并不能算作企业本身的应交业务收入。
因此,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的时候,不应该将增值税作为其中的一项计算。所有从客户收到的款项都是企业的收入,但增值税并不属于企业自己的营业收入,而是要按照法定税率交给的一种税金。
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时,有些企业可能会把收到的增值税一起计算进来。但实际上,从法律上看,增值税并不属于企业自己的营业收入,所以也不需要计算在其中。对此,企业需要认真了解税收法规,正确处理自己的包含税务事务,避免因为重复计算、漏算等问题被税务机关查处和罚款。同时,税务筹划师通过正确处理企业的增值税问题,也可以优化企业的财务成本,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利润水平。
本文标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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